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时间安排,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缴费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1.缴费方式:考生于2015年4月1日起自行前往我校校园卡卡务中心(食堂负一楼广场北侧)进行刷卡,以学号缴纳学费(学号见附表),不接受现金缴费。公司培养考生,缴费后凭发票回单位报销。
2.应交学费:21000元。
3.考生须缴清学费后方可到工科楼1101签领录取通知书,未按规定缴费的或未缴清全部培养费用的不得领取录取通知.
联系人:刘漫博 联系电话:82202937
2015级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生信息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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